东(dong)莞:改建加建重修(xiu)农房 拟限(xian)定(ding)不(bu)超过4层,扶植,规定(ding),建筑
羊(yang)城晚报讯 记者文(wen)聪报导:近日,东(dong)莞市(shi)住房和城乡扶植局(ju)发布了(le)《关于公开征求<东(dong)莞市(shi)人民政府关于规范(fan)农房审批经(jing)管的通知>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函》,文(wen)件明白了(le)部分职责、规范(fan)审批、自建房扶植要求、特殊情况处(chu)理等,征求意见将于2023年11月17日截止。
记者查(cha)询征求意见稿获悉(xi),文(wen)件规定(ding)农房改建、加建、重修(xiu)、新建均不(bu)得超过“一户(hu)一宅(zhai)”权益,且改建、加建、重修(xiu)农房不(bu)得超过4层;新建农房原则上不(bu)得超过4层,首层及以上楼层自动退让用于院落(luo)、绿地、泊车设施(shi)等的,在总建筑面积符(fu)合规定(ding)的,允许建筑层数(shu)限(xian)定(ding)放宽至不(bu)超过6层。
征求意见稿还按照《东(dong)莞市(shi)农民安居房经(jing)管举措(cuo)》要求操纵农房高度、层数(shu)、建筑面积,其中,首层层高不(bu)得超过4.5米,其他层不(bu)得超过4米。
根据征求意见稿,东(dong)莞将强(qiang)化农房风貌管控,避免出现超大农房,联户(hu)农房不(bu)得超过3户(hu),总用地面积不(bu)得超过150平(ping)方米,总建筑面积不(bu)超过600平(ping)方米。用地面积超越部份鼓励用于院落(luo)、绿地、泊车设施(shi)等。建筑形状采用全坡屋顶(ding)或半坡屋顶(ding),屋顶(ding)高度不(bu)计入总建筑高度。
意见稿还规定(ding),通知印发之日起违规抢建的,镇街“两违办”应按照《东(dong)莞市(shi)违法用地、违法扶植联合执法实施(shi)方案(订正)》有关规定(ding),组织对违法扶植部份疾速拆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