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(bie)拿(na)摩托(tuo)不(bu)当车,无证酒驾“驶”不(bu)得(de),宿州,男子,时村镇
克(ke)日
在S229省道埇桥区时村镇路段(duan)
宿州交警三大队(dui)开展巡逻(luo)管控(kong)时
发明一摩托(tuo)车驾驶人未(wei)戴安全头盔(kui)
筹备上进步行提(ti)醒(xing)
当民(min)警接近该车时
一股浓烈(lie)的酒气扑面而来
存在酒驾怀疑
经现场检测(ce)
男子体内酒精含量
为45mg/100ml
已凌驾酒驾标准
经询问
驾驶人称当晚与亲戚(qi)聚会时
喝了半杯白酒和两杯啤酒
酒后心存侥幸
驾驶摩托(tuo)车筹备回家
未(wei)曾想被交警查个正着
在进一步核(he)查中(zhong)
发明男子还存在无证驾驶
号牌是有效(xiao)号牌等违法行为
民(min)警依法对其多项违法行为
作出(chu)罚款 2000元
行政(zheng)拘留10日的处罚
交警提(ti)醒(xing)
摩托(tuo)车也是机动车
需(xu)要(yao)获得(de)相应的驾驶资历(li)
酒后驾驶摩托(tuo)车
也需(xu)负担(dan)相应的执法责任
来源:宿州交警